题目内容:
2018年4月6日,A县甲在幸福路站乘坐公交车时,拒不缴纳乘车费,与司机发生冲突。在争执中,甲因多次抢夺公交车的方向盘被群众控制,司机停车后进行报警。A县公安局民警到达现场后,将甲带走进行调查,最终对甲处以行政拘留7天的行政决定。甲对此不服,认为公安局民警没有告知自己有申请听证的权利,于是5月9日提起行政复议,要求撤销A县公安局的行政决定。复议机关经过审理认为,原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于5月27日作出维持原行政行为的决定。甲对复议决定不服,于2018年6月3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根据《行政复议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关于本案行政复议的表述,正确的有( )。
A.甲只能向A县公安局申请复议 B.行政复议机关可以对本案进行调解 C.本案行政复议的审理期限符合法律规定 D.A县政府有权对本案进行复议审理 E.甲超出了申请复议的15天期限,故本案复议机关应不予受理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