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2019年)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营果汁饮料生产销售。2019年6月,包装物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公司账务处理: 借:营业外支出 33900 贷:周转材料——包装物 3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900 后附原始凭证: (1)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处罚决定书1份:饮料包装瓶塑化剂超标,予以没收; (2)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收据1份:饮料包装瓶1批,金额30000元。 经核查,该批饮料包装瓶于2019年2月购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为30000元,税额为4800元。进项税额已于2019年2月申报抵扣。 问题:根据上述资料,对公司处理不符合现行增值税政策的,请指出错误之处并改正。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