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系一家上市公司,2018年至2020年对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股权投资业务的有关资料如下: (1)2018年5月16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的股东丙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该股权转让协议规定:甲公司以5400万元收购丙公司持有的乙公司2000万股普通股,占乙公司全部股份的20%。收购价款于协议生效后以银行存款支付。该股权转让协议生效日期为2018年6月30日。该股权转让协议于2018年6月15日分别经各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依法报经有关部门批准。 (2)2018年7月1日,甲公司以银行存款5400万元支付股权转让款,另支付相关税费20万元,并办妥股权转让手续,从而对乙公司的财务和经营决策具有重大影响,采用权益法核算。 (3)2018年7月1日,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30000万元。除下表所列项目外,乙公司其他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等。 上述资产均未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其中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计提的折旧和摊销额均计入当期管理费用,存货于2018年下半年对外出售60%,2019年将剩余的40%全部对外出售。 (4)2018年度乙公司实现净利润1200万元,其中,1~6月实现净利润600万元;无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 (5)2019年3月10日,乙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宣告分派2018年度现金股利1000万元。 (6)2019年3月25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分派的2018年度现金股利。 (7)2019年12月31日,乙公司因持有的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上升而确认其他综合收益100万元,因接受股东捐赠确认资本公积80万元;2019年度,乙公司发生亏损800万元;无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 (8)2019年12月31日,甲公司判断对乙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发生减值迹象,经测试,该项投资的预计可收回金额为5535万元。 (9)2020年1月6日,甲公司将持有乙公司股份中1000万股转让给其他企业,收到转让价款2852万元存入银行,另支付相关税费2万元。由于处置部分股份后甲公司对乙公司的持股比例已经降至10%,对乙公司不再具有重大影响,剩余部分投资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其公允价值为2852万元。 (10)其他资料如下: ①甲公司与乙公司的会计年度及采用的会计政策相同,不考虑所得税等相关税费的影响。 ②除上述交易或事项外,甲公司和乙公司未发生导致其所有者权益变动的其他交易或事项。 ③在持有股权期间甲公司与乙公司未发生内部交易。 ④不考虑其他因素。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2018年12月31日甲公司对乙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应确认的投资收益为( )万元。
A.120 B.89 C.209 D.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