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2015年3月4日,甲公司为履行与乙公司的货物买卖合同,签发一张商业汇票交付乙公司。汇票收款人为乙公司,由Q银行承兑,到期日为9月4日。 7月9日,乙公司财务人员不慎将该汇票丢失,于当日同时申请挂失止付和公示催告。7月10日,法院通知Q银行停止支付并发出公告,公告期间为自公告之日起60日。 丙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捡到该汇票并自行在票据上记载丙公司为被背书人。9月5日,丙公司向Q银行提示付款。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4)关于该汇票付款责任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丙公司是持票人,Q银行应予付款 B.乙公司丢失票据,丧失票据权利,Q银行不应向乙公司付款 C.乙公司是票据权利人,由法院作出除权判决并公告后,Q银行应向乙公司付款 D.若在公示催告期间内,Q银行擅自解付,则不免除票据责任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