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企业在多年的生产经营中,利用某项专利技术研究开发出了A系列产品,并于2013年初开始在市场推广。A系列产品上市以来销售量逐年增加,价格显著高于其他企业同类产品,逐步赢得了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W企业为A系列产品注册了商标,商标注册核准使用范围为第ⅹ类A系列产品。 随着A系列产品的知名度越来越大,W企业拟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开发新的产品。2015年初以该商标在银行质押贷款5000万元,贷款期限3年,用于开发第Y类商品B系列产品。B系列产品于2016年上市,通过采用与A系列产品同样的商标标志,很快便为市场所熟知和认可,销售情况良好。 2017年初,该企业拟将上述商标资产转让给其下属子公司,委托某资产评估机构对该商标权的价值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16年12月31日。评估师经过调查分析,除上述资料提到的无形资产外,企业没有其他无形资产,决定采用增量收益法进行评估。 经预测:(1)未来3年A系列产品年平均增量收益为3000万元,B系列产品年平均增量收益为3600万元,其中用于研发A系列产品的专利技术在这3年对其增量收益的贡献分别为30%、20%和10%。(2)3年后该两种产品每年平均可获取的增量收益分别为1200万元和2000万元,专利技术的贡献可忽略不计。(3)商标资产折现率为15%。 评估报告披露的商标权价值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该项商标权价值=(3000+3600)×[1/(1+15%)+1/(1+15%)2+1/(1+15%)3]+(1200+2000)÷15%×1/(1+15%)3 =6600×(0.87+0.76+0.66)+3200×4.40=29194(万元) 注:不考虑税收影响;折现系数取自计算机的计算结果。 <1> 、请根据上述资料分析W企业商标权价值评估是否合理。如不合理,请指出评估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重新计算W企业商标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