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某市烟草集团公司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持有烟草批发许可证, 3月购进已税烟丝800万元(不含增值税),委托M企业加工甲类卷烟 500箱(250条/箱,200支/条),M企业每箱0.1万元收取加工费(不含税) ,当月M企业按正常进度投料加工生产卷烟 200箱交由集团公司收回,集团公司将其中 20箱销售给烟草批发商 N企业,取得含税销售收入 86.58万元;80箱销售给烟草零售商 Y专卖店,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 320万元;100箱作为股本与F企业合资成立一家烟草零售经销商 Z公司。
(说明:烟丝消费税率为 30%,甲类卷烟生产环节消费税为 56%加0.003元/支。)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按以下顺序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M企业当月应当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2)计算集团公司向 N企业销售卷烟应缴纳的消费税。
(3)计算集团公司向 Y专卖店销售卷烟应缴纳的消费税。
(4)计算集团公司向 Z公司投资应缴纳的消费税
参考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