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销售冰箱、电视机、洗衣机、空调等家电产品。2018年8月增值税留抵税额为30000元,2018年9月发生以下业务: (1)9月3日,采取直接收款方式向某家电商场销售洗衣机500台,本期同类产品不含税售价3000元/台。由于商场购买的数量多,按照协议规定,甲公司给予5%的商业折扣,打折后不含税售价2850元/台,货款全部以银行存款收讫,甲公司将销售额和折扣额开在同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金额”栏中。 (2)9月5日,向某百货公司销售洗衣机200台,每台不含税售价3000元。甲公司为了尽快收回货款,提供的现金折扣条件为4/10、2/20、N/30。本月23日,百货公司支付了全部货款,甲公司按规定给予不含税价款2%的折扣。 (3)9月8日,以20台彩电向供货商等价换取原材料,彩电成本价1800元/台,不含税售价2000元/台。双方均按规定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 (4)9月10日,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电冰箱30台,新冰箱的含税市场价格是2320元/台,旧冰箱每台含税作价是232元。款项以银行存款收讫,回收的旧冰箱均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5)9月13日,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A型空调10台,不含税售价为50000元/台,同时每台收取包装物押金2320元,约定3个月后归还,货款全部以银行存款收讫。 (6)9月15日,公司处置一台仍有使用价值的旧设备,取得含税收入49519.31元。该设备于2008年购进,原值290000元,已提折旧250000元,该公司未放弃减税。 (7)9月18日,公司通过县人民政府向学校捐赠自产电视机100台,每台不含税价格3000元,每台成本1500元,已办理完相关捐赠手续。 (8)9月20日,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当日收到某大型商场的预收款30000元,合同规定货物于下月15日发出,发货时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9)9月22日,采用还本销售方式销售B型空调100台,不含税售价为每台1800元,5年后全额一次性还本。B型空调每台成本1000元,市场上同类商品不含税售价为每台1500元。 (10)9月25日,甲公司进行资产重组,通过分立的方式,将固定资产及其相关的债权、债务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其中固定资产的市场价值为200000元,该资产系2007年8月购入。要求: 1.就上述业务(1)~(8)分别作出账务处理。 2.计算甲公司本月应纳的增值税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