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2017年1月5日,X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以签订虚假的买卖合同、购买海关报关单证假报出口等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2.1亿元,已退税2亿元,未退税1000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骗取出口退税罪。考虑到张某的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从重处罚,对其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宣判后,张某提出上诉。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裁定维持原判。
张某于2017年8月11日交付于省XX监狱服刑。在服刑期间,张某确有悔改表现,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参加各项教育,成绩合格,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省高院认为依法可以对其减刑。
已知: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骗取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对张某适用减刑时,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
A.对张某的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13年
B.对张某的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25年
C.若对张某两次减刑,应当间隔2年以上
D.若对张某两次减刑,应当间隔1年6个月以上
E.可对张某减为有期徒刑22年,剥夺政治权利改为15年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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