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海化工厂系国有工业企业,经批准从 2004 年 1 月 1 日开始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为了保证新制度的贯彻实施,该厂根据《企业会计制度》制定了《淮海化工厂会计核算办法》, 并组织业务培训。在培训班上,总会计师就执行新制度、办法的内容等作了系统讲解。部分会计人员感到对会计政策变更的条件、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以及相应的会计处理方法不理解,向总会计师请教。总会计师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了解答;同时结合本企业实际,系统地归纳了执行新制度、办法的主要变化情况。 1.2004 年执行的新制度、办法与该厂原做法相比,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变化: (1)计提坏账准备的范围由应收账款扩大至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 (2)要求对存货、短期投资、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资产的账面价值 定期进行检查;如发生减值,应计提减值准备。 (3)将存货的日常核算由实际成本法改为计划成本法,期末编制会计报表时再将计划成本调 整为实际成本。 (4)待处理财产损溢的余额在资产负债表以资产列示,改为:在期末编制会计报表前查明原 因,报厂长办公会议批准后处理完毕;未获批准的,应在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时先行处理;其后批准处理的金额与已处理的金额不一致的,调整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年初数。 (5)将收入的确认标准由按照发出商品、同时收讫价款或者取得索取价款的凭据确认收入, 改为在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时才能确认收入: ①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②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 ③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 ④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地计量。 (6)将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由应付税款法改为债务法。 2.2005 年 1 月,该厂对一年来执行新制度、办法的情况进行了总结,结合企业实际情况, 决定从 2005 年 1 月 1 日起对坏账准备和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方法作以下调整: (1)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由全部应收款项余额的 3‰—5‰改为:l 年以内账龄的,计提比例 为 5%;l—2 年账龄的,计提比例为 10%;2—3 年账龄的,计提比例为 50%;3 年以上账龄的,计提比例为 l00%。 (2)将某条生产线的折旧方法由直线法改为年数总和法。 要求:
请分别指出淮海化工厂 2004 年和 2005 年所作会计处理方法变更中,哪些属于会计政策变更?哪些属于会计估计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