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20×1年12月28日,A公司与B租赁公司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1)租赁标的物:程控生产线。 (2)租赁期开始日:租赁物运抵A公司生产车间之日(即20×2年1月1日)。 (3)租赁期:从租 赁期开始日算起36个月(即20×2年1月1日~20×4年12月31日)。 (4)租金支付方式:自租赁期开始日起每年年末支付租金1 000 000元。 (5)该生产线为全新设备,估计使用年限为5年。20×2年1月1日的账面价值和公允价值均为2 600 000元。B公司发生初始直接费用100 000元。 (6)承租人增量借款年利率为8%,(P/A,8%,3)=2.5771。 (7)20×3年和20×4年两年,A公司每年按该生产线所生产的产品——微波炉的年销售收入的1%向B公司支付经营分享收入。A公司20×3年、20×4年A公司分别实现微波炉销售收入10 000 000元和15 000 000元。 (8)A公司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差旅费10 000元。A公司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9)担保余值和未担保余值均为0。 (10)20×4年12月31日,A公司将该生产线退还B公司。 要求:分别按年编制A公司和B公司的会计分录。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