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某石化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该企业2020年9月发生业务如下:
(1)开采天然气100万立方米,开采成本为150万元,全部销售给关联企业,价格明显偏低并且无正当理由,当地无同类天然气售价。
(2)从某低丰度油气田开采原油500吨,销售400吨,不含税价款共计100万元,合同约定,采用分期付款方式结算,每月15日付款,9月付款40%,10月付款60%。
(3)将从低丰度油气田中开采出来的原油50吨用于加热矿井,50吨用于同合作商换取生产资料。
(4)购入一台采油设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标明金额100万元,税额13万元。
(5)购入一栋办公楼,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标明金额100万元,税额5万元。
已知: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天然气成本利润率为10%,天然气资源税税率为6%,原油资源税税率为6%。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该企业业务(2)9月应缴纳资源税( )万元。
A.1.30
B.0.00
C.1.92
D.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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