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位于市区的某集团总部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7月经营业务如下:(其它相关资料:销售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为13%,进口厢式货车的关税税率为15%,进口业务当月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业务涉及的相关票据均已申报抵扣。)
业务(1):销售一批货物,价税合计2260万元,因购货方在两天内付款,给予现金折扣,实际收取2100万元。
业务(2):进口一台厢式货车用于运营,关税完税价格为100万元。
业务(3):向境外客户提供完全在境外消费的咨询服务,收取款项折合人民币30万元。
业务(4):处置使用过的一台设备,当年采购该设备时按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税额,取得含税金额1.03万元,企业选择简易计税并按购买方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业务(4)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 )万元。
A.0.005
B.0.02
C.0.03
D.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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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