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中国公民孙某2019年1月~12月收入情况如下: (1)在境内甲公司任职,每月工资收入为14000元,个人负担三险一金2500元/月,申报专项附加扣除时,孙某向单位报送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如下:上小学的儿子一名、尚在偿还贷款的于5年前购入境内住房一套、年满60周岁的父母两名。已知孙某是独生子,所购住房为首套住房,夫妻约定子女教育和住房贷款利息全额由孙某扣除。 (2)3月为乙公司员工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取得劳务报酬28000元。 (3)6月出版一本小说,获得稿酬32000元,后因出版社添加印数,在10月获得出版社追加的稿酬22000元。 (4)9月取得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3800元。 已知,孙某获得的上述综合所得均已按照相关规定预扣预缴了个人所得税。 问题: <1>、请计算孙某2019年取得的所得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 <2>、请阐述个人取得综合所得在哪些情形下,应当依法办理汇算清缴。 <3>、孙某2019年取得的综合所得,是否需要办理汇算清缴,如需要,请简要说明理由并计算办理汇算清缴应补(退)的个税税额。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