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某珠宝店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6月发生以下业务: (1)采用以旧换新方式销售金首饰100克,旧首饰作价每克300元,新首饰市场零售价每克380元,实际收到价款8000元,新首饰不含税成本为每克300元。 (2)将上月从生产企业购进的(已抵扣进项税额)金项链奖励给本单位优秀管理人员,外购不含税价格是20000元,市场同类金项链不含税价格是25000元。 (3)将自产的银项链奖励本单位优秀销售人员,生产成本为15000元,市场同类银项链不含税价格是23000元。 (4)当月可抵扣进项税额合计为1530元。 已知:金银首饰适用的消费税税率是5%。 要求: (1)根据上述业务,计算该珠宝店应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2)编制上述业务及期末结转增值税的会计分录(不考虑城建税及附加)。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