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乙公司和丙公司为三家新能源领域的高科技企业,经营同类业务。甲公司为上市公司,乙公司、丙公司为非上市公司。甲公司总部在北京,乙公司总部在上海,丙公司总部在广州。 甲公司为扩大市场规模,于2013年1月着手筹备收购乙公司100%的股权。经双方协商同意,聘请具有证券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价值评估。经过评估,甲公司价值为50亿元,乙公司价值为18亿元,预计并购后的整体公司价值为75亿元。从价值评估结果看,甲公司收购乙公司能够产生良好的并购协同效应。? 经过一系列并购流程后,双方于2013年4月1日签署了并购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需支付并购对价20亿元,在并购合同签署后5个月内支付完毕。甲公司因自有资金不足以全额支付并购对价,需从外部融资10亿元。甲公司决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筹集该并购资金,并于2013年8月5日按面值发行5年期可转换公司债券10亿元,每份面值100元,票面年利率1.2%,按年支付利息;3年后可按面值转股,转换价格16元/股;不考虑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费用。? 2013年8月底前,甲公司全额支付了并购对价,并办理完毕全部并购交易相关手续。甲公司在并购后整合过程中,为保证乙公司经营管理顺利过渡,留用了乙公司原管理层的主要人员及业务骨干,并对其他人员进行了必要的调整;将本公司行之有效的管理模式移植到乙公司;重点加强了财务一体化管理,向乙公司派出财务总监,实行资金集中管理,统一会计政策和会计核算体系。? 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 <1>?、根据资料计算甲公司并购乙公司预计产生的并购收益。 <2>?、根据资料,如果2016年8月5日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行使转换权,分别计算每份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换比率和转换价值(假定转换日甲公司股票市价为18元/股)。 <3>?、根据资料指出甲公司2013年对乙公司主要进行了哪些方面的并购后的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