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公司2018年5月1日至2020年1月10日发生下列与长期股权投资有关的经济业务: (1)2018年5月1日M公司从证券市场上购入N公司发行在外40%的股份并准备长期持有,从而对N公司能够施加重大影响,实际支付款项2500万元(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60万元),另支付相关税费10万元。2018年5月1日,N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6600万元,账面价值为6300万元,差额为一项管理用无形资产,该无形资产在投资当日的公允价值为700万元,账面价值为400万元,采用直线法摊销,剩余使用年限为10年,无残值。 (2)2018年6月20日收到现金股利。 (3)2018年10月8日N公司向M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售价为200万元,成本为150万元,至2018年12月31日,M公司将上述商品对外销售80%,余下的商品在2019年全部对外出售。 (4)2018年12月31日,N公司因投资性房地产转换导致其他综合收益增加了200万元。 (5)2018年N公司实现净利润800万元,其中1月至4月份共实现净利润200万元。 (6)2019年3月10日,N公司宣告分派现金股利100万元。 (7)2019年3月25日,M公司收到现金股利。 (8)2019年度N公司实现净利润620万元,无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 (9)2020年1月10日,M公司将持有N公司10%的股份对外转让,收到款项820万元存入银行。转让后持有N公司30%的股份,对N公司仍具有重大影响。 假定不考虑所得税等相关因素的影响。 要求: (1)编制M公司2018年与长期股权投资相关的会计分录。 (2)编制M公司2019年与长期股权投资相关的会计分录。 (3)编制M公司2020年1月10日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关的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