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是一家中央企业上市公司,采用经济增加值(EVA)业绩考核办法进行业绩计量和评价,公司所得税税率 25%,其他有关资料如下:
(1) 甲公司 2018 年度利润表数据摘要如下:
单位:百万元
(2) 2018 年受台风影响,广东地区的仓库受损严重,甲公司计提了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10.2 亿元。同时,为了优化资源配置,甲公司于 2018 年 9 月处置了子公司A,取得投资收益 1.8 亿元。
(3) 甲公司长期资产包括:年末固定资产 360 亿元,年初固定资产 290 亿元,年末无形资产 220 亿元(含研发支出 75 亿元),年初无形资产 180 亿元(含研发支出 48 亿元),年末在建工程 180 亿元,年初在建工程 200 亿元。
(4) 甲公司 2018 年末所有者权益为 600 亿元,年初所有者权益为 550 亿元,其中包括优先股 20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票面股息率 10%。长期资金来源还包括长期借款 100 亿元,年利率 8%,每半年付息一次,5 年后还本。年末负债为850 亿元(包括无息流动负债 250 亿元),年初负债为 780 亿元(包括无息流动负债 150 亿元)。
(5) 甲公司的当前股利为 2 元/股,股票的实际价格为 23 元,证券分析师预测,未来 5 年的股利增长率逐年递减,第 5 年及其以后年度为 5%。证券分析师对甲公司未来 30 年的股利预测如下:
要求: (1) 以账面价值平均值为权数计算甲公司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2) 计算 2018 年甲公司调整后的税后净营业利润、调整后资本和经济增加值。(注:平均资本成本率按要求(1)计算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