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县城的某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销售同一牌号规格的卷烟,2018年有关经营业务如下: (1)全年共销售卷烟5000标准箱,取得不含税收入26000万元,与卷烟配比的销售成本为5350万元。 (2)全年发生管理费用1100万元,其中含业务招待费300万元,卷烟厂为全体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130万元,当年发生诉讼费10万元。 (3)全年发生销售费用1300万元,其中含当年发生的卷烟广告费500万元,以现金方式支付给中介服务公司佣金50万元(所签订的协议注明相关交易实现收入1500万元)。 (4)全年发生财务费用700万元,其中含2018年1月1日向某工业企业(非关联企业)借款1000万元所支付的全年借款利息100万元(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为7%)。 (5)营业外支出共计250万元,包括通过省级人民政府向贫困地区捐款200万元,因违规经营被工商管理部门处以罚款20万元,订购的一批材料因临时取消而支付给供货方违约金30万元。 (6)计入成本、费用中的实发合理工资总额为2000万元,实际发生职工福利费30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170万元,拨缴工会经费48万元。 (7)取得投资收益260万元,其中包括:当年3月份购买了境内甲上市公司的流通股股票30万股,12月份收到甲上市公司发放的现金股利80万元;取得国债利息收入180万元。 (8)2018年12月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符合规定的环境保护专用设备,支付价税合计金额123.6万元,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该专用设备当期已投入使用。 (其他相关资料:假定该卷烟厂当年应纳增值税为3566.38万元;该卷烟厂生产销售的卷烟适用的消费税比例税率为56%、定额税率为150元/标准箱;不考虑地方教育附加)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2018年该卷烟厂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万元。
A.525.66 B.537.66 C.41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