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恒兴股份有限公司因战略投资决策失败,导致公司亏损,且未弥补的亏损达公司股本的1/4。
经公司董事会申请,于2019年10月16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讨论公司如何走出目前困境。会议讨论如下内容:
(1)用本公司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达到减少注册资本的目的;(2)进一步完善对外投资机制。与会讨论过程中,大股东黄某发表如下提议:(1)减少注册资本会稀释其股权,影响其利润分配,主张解散公司;(2)本次投资失败系董事长李某造成,损害了公司的利益,要求对其提起诉讼,赔偿公司损失。经过讨论,临时股东大会决定回购公司股份,对大股东黄某的提议未作表决。会后,大股东黄某向法院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和股东代表诉讼
根据《公司法》以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大股东黄某向法院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时,提出的下列理由中,人民法院依法不予受理的有( )。
A.股东利润分配请求权受到损害
B.公司持续2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大会,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
C.公司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
D.公司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后,未依法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E.公司董事之间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大会解决,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