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题:对于占用公共道路、公共场所洗车、修车或者越门占道洗车、修车违法行为,可以按照《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不归类为占道或者越门占道经营行为处理。 题目分类:习题答案 题目类型:选择题 查看权限:VIP 题目内容: 对于占用公共道路、公共场所洗车、修车或者越门占道洗车、修车违法行为,可以按照《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不归类为占道或者越门占道经营行为处理。()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