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C会计师事务所正在对正方公司2011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A注册会计师负责应收账款审计项目,确定应收账款的可容忍错报为10万元。正方公司年末应收账款账面总账数6000000元,明细账户50个。应收账款的账簿登记与债务人日常对账由小王负责,通过向小王询问,了解到小王一般3个月对账一次,至今小王未发现账款不符的情况。A注册会计师查阅了上年度工作底稿,采用积极式询证函和消极式询证函各发函20份,两种回函各收回10份回函,未发现较大差异。 A注册会计师拟对10万元以上的应收账款采取积极式询证函的方式,对10万元以下的应收账款采用消极式询证函的方式,本年度A注册会计师和上年度一样,拟采用积极式询证函和消极式询证函各发函20份,对金额小于5万元的应收账款,由于金额较小,认为错报的可能性太小,A注册会计师不拟函证。 A注册会计师根据明细账填制询证函后交小王填写信封地址后发出。其中一封询证函如下: 企业询证函 方圆有限责任公司: 本事务所接受委托对正方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应当询证正方公司与贵公司的往来账项等事项。下列数据出自正方公司账簿记录,如有不符,请在“数据不符”处列明不符金额。回函请寄至正方有限责任公司(通信地址:略)。 1.正方公司与贵公司的往来账项列示如下: 2.其他事项 为加快资金周转,请尽快结算该款项。若款项在上述日期之后已经付清,仍请及时函复为盼。 ABC会计师事务所(盖章) 2012年2月28日 结论: 信息不符,请列明不符的详细情况: 方圆有限公司(盖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2012年3月5日,小王交给A注册会计师1份方圆公司回函的传真,回函表明购买正方公司400000元货物属实,但款项已于2012年2月28日用支票支付。 2012年3月5日,小王交给A注册会计师1份M公司回函,回函表明2011年12月10日收到正方公司委托本公司代销的货物140000元,尚未销售。 2012年3月5日,小王交给A注册会计师1份退回的寄往N公司的询证函(消极式询证函),邮局注明退回原因为:因地址错误。 2012年3月15日,小王在清理回函,共收到积极式函证的回函和传真件14份,其中表明有差异的4份;消极式函证的回函和传真件12份,其中表明有差异的8份。对未取得回函的,A注册会计师要求小王与对方联系尽快回函。3月20日,A注册会计师对未回函的积极函证的应收账款,在检查了发运凭证和销售发票后,确认了应收账款的存在。 要求: (1)A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计划中采取的函证方式是否恰当,请说明理由。 (2)请指出询证函的不当之处,请改正。 (3)针对2012年3月5日回函的情况,A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哪些重要审计程序? (4)请指出在询证函的发送、回收和整理过程中,A注册会计师的审计程序有何不之当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