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星煌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现董事长吴某就星煌公司向坤诚公司的投资之事准备召开董事会。因公司资金比较紧张,董事梁某的妻子又在坤诚公司任副董事长,有部分董事对此投资事宜表示异议。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梁某不应参加董事会表决 B.吴某可代梁某在董事会上表决 C.如果参加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3人,则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D.如果参加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5人,则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
星煌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现董事长吴某就星煌公司向坤诚公司的投资之事准备召开董事会。因公司资金比较紧张,董事梁某的妻子又在坤诚公司任副董事长,有部分董事对此投资事宜表示异议。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梁某不应参加董事会表决 B.吴某可代梁某在董事会上表决 C.如果参加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3人,则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D.如果参加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5人,则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