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某石化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采原油过程中同时开采天然气。2019年12月发生如下业务:
(1)购进开采原油用设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30万元;购进生产用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5万元,因管理不善丢失20%;购进职工劳保用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2万元;外购原煤用于职工宿舍供暖,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1万元;因管理人员去国内其他城市出差,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注明票价和燃油附加费共计2.18万元。
(2)当月开采原油10000吨,对外销售8000吨,取得含税销售额4520万元;剩余2000吨原油用于加工成品油12000000升,将50%加工完毕的成品油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500万元。
(3)当月开采原油同时开采天然气20000立方米,采用预收款方式对外销售12000立方米,共计预收货款2260万元,当月发出天然气6000立方米,合同约定剩余天然气于下月15日发出。
(其他相关资料:取得合法票据的进项税额均在当月申报抵扣;原油、天然气资源税税率均为6%,成品油消费税税率为1.52元/升)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该企业当月的销项税额为( )万元。
A.845.00
B.808.30
C.849.77
D.901.61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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