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我国境内某市的经认定的一家高新技术电子产品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度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取得销售电子产品的不含税收入7200万元。 (2)8月购进与生产电子产品相关的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3200万元、进项税额512万元并通过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同月购进安全生产专用设备(属于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的范围)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0万元、进项税额8万元并通过主管税务机关认证,会计上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税法上选择一次性扣除。 (3)与销售电子产品相关的销售成本4150万元;发生销售费用1400万元,其中含广告费1100万元;发生管理费用600万元,其中含新技术研究开发费320万元(未形成无形资产)、业务招待费75万元。 (4)计入成本、费用中的实发工资400万元、发生的工会经费支出9万元、职工福利费支出70万元、教育经费支出13万元。 (5)营业外支出300万元,其中支付合同违约金6万元。 其他资料:该企业适用增值税税率16%,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7%,教育费附加征收率3%,企业所得税税率15%,不考虑其他税费,也不考虑增值税旧税率的影响。 <5>、2018年度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为( )万元。
A.553.25 B.572.25 C.574.25 D.47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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