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2×16年至2×18年对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公司)投资业务的有关资料如下: (1)2×16年3月1日,甲公司以银行存款2000万元购入丙公司股份,另支付相关税费10万元。甲公司持有的股份占丙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20%,对丙公司的财务和经营决策具有重大影响,并准备长期持有该股份。甲公司取得该项投资时,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9500万元,其中存在一项评估增值的固定资产。该固定资产的账面原价为1000万元,预计折旧年限为10年,预计净残值为0,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已使用4年,公允价值为900万元。 (2)2×16年4月1日,丙公司宣告分派2×15年度的现金股利100万元。 (3)2×16年5月10日,甲公司收到丙公司分派的20×7年度现金股利。 (4)2×16年11月1日,丙公司因合营企业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增加而调整增加资本公积150万元。 (5)2×16年度,丙公司实现净利润 400万元(其中1~2月份净利润为100万元)。 (6)2×17年4月2日,丙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于2×17年3月1日提出的2×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 按净利润的10%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按净利润的5%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分配现金股利120万元。该利润分配方案于当日对外公布。 (7)2×17年,丙公司发生净亏损600万元。 (8)2×17年12月31日,由于丙公司当年发生亏损,甲公司对丙公司投资的预计可收回金额为1850万元。 (9)2×18年3月20日,甲公司出售对丙公司的全部投资,收到出售价款1950万元,已存入银行。 (1)编制甲公司对丙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分录。 (“长期股权投资”和“资本公积”科目要求写出明细科目;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