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某中外合资家电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销售产品取得不含税收入2500万元,会计利润600万元,已预缴所得税100万元。经税务机关审核,发现以下问题: (1)期间费用中研究开发费用40万元,以管理费用形式支付给母公司费用30万元; (2)营业外支出106万元(含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贫困山区捐款100万元,直接捐赠6万元); (3)计入成本、费用中的实发工资总额150万元、拨缴职工工会经费3万元、支出职工福利费23万元和职工教育经费6万元; (4)在A国设有分支机构,A国分支机构当年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元,A国规定税率为20%。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5> 、关于该企业2016年度境内、境外所得应补缴的所得税税额说法正确的是( )。
A.A国分支机构境外所得需补缴15万元 B.A国分支机构境外所得无需补缴 C.境内所得需补缴的金额为62.06万元 D.境内外合计需要补缴的金额为77.06万元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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