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有关无形资产业务如下: (1)2×14年1月,甲公司以银行存款1200万元购入一项土地使用权作为无形资产核算(不考虑相关税费)。该土地使用权预计使用年限为25年,采用直线法摊销,无残值。 (2)2×16年3月,甲公司在上述购入的土地上建造办公楼,发生建造成本4500万元(符合资本化条件,不包含土地使用权价值及其摊销)。 (3)2×14年6月,甲公司研发部门准备研究开发一项专利技术。在研究阶段,企业为了研究成果的应用研究、评价,以银行存款支付了相关费用600万元。 (4)2×14年8月,上述专利技术经研究具有可开发性,转入开发阶段。企业将研究成果应用于该项专利技术的设计,直接发生的研发人员工资、材料费以及相关设备折旧费分别为800万元、1300万元和200万元,同时以银行存款支付了其他相关费用100万元。以上开发支出均满足无形资产的确认条件。 (5)2×14年10月,上述专利技术的研究开发项目达到预定用途,形成无形资产。甲公司预计该专利技术的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预计净残值为0,采用直线法摊销。 (6)2×17年5月,甲公司研发的专利技术预期不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经批准将其予以转销。 假定,不考虑增值税等相关因素影响。 要求: (1)编制甲公司2×14年1月购入土地使用权的会计分录。 (2)编制土地使用权2×14年摊销的会计分录,并计算甲公司2×14年12月31日该项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 (3)判断土地使用权价值是否应计入办公楼成本。 (4)编制甲公司2×14年研发专利技术的有关会计分录。 (5)编制甲公司该项专利技术2×17年5月予以转销的会计分录。 (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