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约翰为在某市某外商投资企业工作的外籍人士(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假设约翰2019年1月取得收入如下: (1)从中国境内任职的外商投资企业取得工资收入35000元,当月约翰回国探亲1次,从境内任职企业取得探亲费8000元,经当地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合理。 (2)以实报实销方式取得住房补贴2000元。 (3)从境内另一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红利12000元。 (4)在境内购买福利彩票中奖30000元,当即通过国家机关向贫困山区捐款10000元。 (5)在某奢侈品店累积消费金额很高,取得该店给予的按消费积分反馈的价值500元的礼品;同时参加该店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顾客,给予额外抽奖的活动,抽中奖品价值1000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约翰1月工资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2)约翰取得的红利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3)约翰取得彩票中奖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4)约翰取得礼品和抽奖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