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2019 年 7 月,某市税务机关拟对辖区内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房产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该房 地产开发公司提供该房产开发项目的资料如下: (1)2016 年 6 月以 8000 万元拍得用于该房地产开发项目的一宗土地,并缴纳了契税;因逾期未开发闲置 1 年,支付土地闲置费 400 万元。 (2)2017 年 5 月开始动工建设,发生房地产开发成本 5000 万元;发生与该项目相关的利息支出 1000 万元,并能够提供搞金融机构贷款证明。 (3)2018 年 6 月项目开始销售,当月售出可售建筑面积的 80%,共计取得收入价税合计金额为 18500 万元,已经缴纳了相应的增值税和附加税费(不考虑印花税);将占可售建筑面积的 20%赠送给公司高管作为高管福利(当月月初留抵进项税为 900 万元)。 (4)该公司已在当地预缴了土地增值税 500 万元。 (当地适用的契税税率为 5%,省级政府规定其他开发费用的扣除比例为 5%。)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要求(1)至要求(6)计算回答问题。 (1)简要说明税务机关要求该公司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理由。 (2)计算该公司清算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扣除的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金额。 (3)计算该公司清算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扣除的与房地产转让相关的税金(不考虑印花税)。 (4)计算该公司清算土地增值税时补缴的土地增值税。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