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Q宝通是获得网络支付业务许可、为网络特约商户提供银行卡受理并完成资金结算服务的支付机构。甲公司主要经营家居建材,因网店业务发展需要向Q宝通申请加入其特约商户,双方签订银行卡受理协议,约定Q宝通按照交易金额的0.5%、单笔30元封顶的标准收取结算手续费,信用卡、借记卡均可受理,交易款项Q宝通应于持卡人相关支付指令生效日后7天内结算至甲公司在R银行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 2017年11月初,王某持P银行发放的信用卡在甲公司网店通过Q宝通支付端口刷卡消费两次,金额分别为50000元和5000元。 11月底,王某又持该信用卡在P银行安放于甲公司实体店的ATM机上成功透支取款10000元;同时,在该ATM机上通过现金转账通道向其本人账户透支转账2000元。 12月中旬,P银行通过电邮通知王某,由于其信用情况发生变化,自2018年1月1日起将提高其信用卡透支利率,由原来的日透支利率万分之四调整为万分之四点五。 要求: 根据上述材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甲公司通过Q宝通提供的支付端口收取王某的55000元款项,实际到账金额应为( )。
A.55000元 B.55000×(1-0.5%)=54725(元) C.55000-30=54970(元) D.(50000-30)+5000×(1-0.5%)=54945(元)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