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提供餐饮、住宿服务。2019年8月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提供餐饮、住宿服务取得含增值税收入1431万元。 (2)出租餐饮设备取得含增值税收入28.25万元,出租房屋取得含增值税收入5.45万元。 (3)提供车辆停放服务取得含增值税收入10.9万元。 (4)发生贷款利息支出合计10万元。 (5)支付技术咨询服务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1.2万元。 (6)购进卫生用具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1.3万元。 (7)从农业合作社购进蔬菜,取得农产品销售发票注明买价100万元。 已知: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增值税税率为13%;不动产租赁服务增值税税率为9%;生活服务、现代服务(除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和不动产租赁服务外)增值税税率为6%;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税率为9%;农产品扣除率为9%。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下列关于甲公司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购进蔬菜的进项税额准予抵扣 B.购进卫生用具的进项税额准予抵扣 C.贷款利息支出的进项税额准予抵扣 D.支付技术咨询服务费的进项税额准予抵扣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