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盗窃案件中,两名被告人均为维吾尔族人(不懂汉语),那么对于法院审判过程中所使用的语言,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使用维吾尔语进行审判
B.使用普通话进行审判
C.为两被告提供翻译
D.判决书采用维吾尔语发布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盗窃案件中,两名被告人均为维吾尔族人(不懂汉语),那么对于法院审判过程中所使用的语言,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使用维吾尔语进行审判
B.使用普通话进行审判
C.为两被告提供翻译
D.判决书采用维吾尔语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