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中国公民张明、王华、李方、赵晴四人准备出资设立甲有限责任公司。四人拟出资90 万,其中张明以价值30 万元的厂房和价值20 万元的知识产权出资;王华出资20 万元;李方、赵晴各出资10 万元。四人拟定了公司章程,约定公司不设董事会,由张明担任执行董事,由王华担任监事,并且指定张明办理设立登记事项。
根据《公司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关于甲有限责任公司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B.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
C.股东可以口头形式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D.未做特别约定下,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E.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可以认定为股东抽逃出资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