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张某、刘某二人共同出资设立A 有限责任公司,2018 年1 月,由于资不抵债,遂通过股东会决议分立出B、C 公司,并宣告原来的A 公司破产,甲、乙、丙、丁均是A 公司的债权人,则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甲的债权于2015 年11 月到期,但甲一直没有主张债权,A 公司破产后,甲可以要求B、C 承担连带责任 B.乙的债权于2018 年5 月到期,A 公司破产后,可以要求B、C 承担连带责任 C.A 公司分立前,与丙达成协议,丙的债权由B 来清偿,A 公司破产后,丙可以要求B、C 承担连带责任 D.丁的债权于2018 年3 月到期,在A 公司分立时,接到通知后不能要求A 公司清偿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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