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某石化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7月发生以下业务: (1)从国外某石油公司进口原油50000吨,支付不含税价款折合人民币9000万元,其中包含包装费及保险费折合人民币10万元。 (2)开采原油10000吨,并将开采的原油对外销售6000吨,取得含税销售额2320万元,同时向购买方收取延期付款利息2.32万元、包装费1.16万元,另外支付运输费用7.02万元。 (3)将开采的原油1000吨通过关联公司对外销售,关联公司的对外含税售价为0.39万元/吨。 (4)用开采的原油2000吨加工生产汽油1300吨。 (其他相关资料:原油的资源税税率为10%;该企业原油的平均含税售价为0.39万元/吨)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1)说明业务(1)中该石化企业是否应对从国外某石油公司进口的原油计算缴纳资源税,如需要计算缴纳,计算应缴纳的资源税额。 (2)计算业务(2)应缴纳的资源税额。 (3)计算业务(3)应缴纳的资源税额。 (4)计算业务(4)应缴纳的资源税额。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