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某开采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采钨矿原矿,同时开采铅锌矿石,2019年8月发生下列业务: (1)开采钨矿原矿1000吨,本月对外销售600吨,每吨不含税价格0.6万元。 (2)将开采的部分钨矿原矿连续加工为精矿,本月对外销售钨矿精矿100吨,每吨不含税价格1.44万元,向购买方一并收取从坑口到车站的运杂费2.26万元(与销售额分别核算)。 (3)以部分钨矿原矿作价79.10万元(含税)换取生产资料,换进的生产资料取得对方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4)本月销售开采的铅锌矿石原矿500吨,每吨不含税价格0.5万元,由于购货方延期付款,收到违约金2万元。 (5)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铅锌矿石精矿200吨,每吨不含税价款为1.2万元。合同约定8、9月份等额收回价款,截止8月底,并未收到货款。 (6)购置生产设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00万元,支付运输费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万元。 已知:按照市场法计算资源税,钨矿原矿与精矿选矿比为2,钨矿精矿资源税税率为6.5%;铅锌矿精矿资源税税率为5%,铅锌矿精矿换算比为1.39。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5>、该企业业务(5)应缴纳资源税( )万元。
A.0 B.12 C.8.34 D.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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