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市区的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 年取得商品不含税销售收入5500 万元,转让固定资产的净收益50 万元,投资收益80 万元;发生商品销售成本2200 万元,税金及附加120 万元,发生销售费用1900 万元,管理费用960 万元,财务费用180 万元,营业外支出100 万元,实现利润总额170 万元,企业自行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170×15%=25.5(万元)。经税务师审核,发现2019 年该企业存在如下问题:
(1)12 月购进一台符合《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安全生产专用设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30 万元、增值税3.9 万元,当月投入使用,企业将该设备购买价款30 万元一次性在成本中列支。该设备生产的产品全部在当月销售,相关成本已结转。
(2)管理费用中含业务招待费60 万元。
(3)销售费用中含广告费800 万元,业务宣传费200 万元。
(4)营业外支出中含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灾区捐款55 万元,因违反合同约定支付给其他企业违约金30 万元,因违反工商管理规定被工商局处以罚款5 万元。
(5)投资收益中含国债利息收入10 万元;从境外A 国子公司分回税后收益45 万元,A 国政府规定的所得税税率为20%;从境外B 国子公司分回税后投资收益25 万元,B 国政府规定的所得税税率为10%。该企业为以境内外全部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总收入等指标申请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6)已计入成本、费用中的全年实发合理的工资总额为400 万元,实际拨缴的工会经费6 万元(取得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发生职工福利费62 万元、职工教育经费15 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该居民企业2019 年度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需要纳税调增的金额为( )万元。
A.825
B.175
C.300
D.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