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达公司”)是一家生产机器设备的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期末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计量。 (1)2017年12月31日,宏达公司存货有关资料如下: 甲配件库存140件,单位成本为15万元,直接用于出售。2017年12月31日,甲配件市场销售价格为每台13万元,预计销售费用及税金为每台0.5万元。 乙产品库存250台,单位成本为3万元。2017年12月31日,乙产品市场销售价格为每台3万元。宏达公司已经与某企业签订一份不可撤销的销售合同,约定在2018年2月10日向该企业销售乙产品150台,合同价格为每台3.2万元。乙产品预计销售费用及税金为每台0.2万元。 丙产品库存500台,单位成本为1.7万元。2017年12月31日,丙产品市场销售价格为每台2万元,预计销售费用及税金为每台0.15万元。 丁配件库存200件,单位成本为1.5万元。2017年12月31日,丁配件的市场销售价格为每件1.2万元。现有丁配件专门用于生产200台戊产品,用丁配件加工成戊产品预计每件还会发生加工成本0.25万元。戊产品的市场销售价格为每台3万元,预计销售费用及税金为每台0.15万元,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戊产品尚未开始加工。 (2)2016年12月31日甲配件和丙产品的存货跌价准备余额分别为400万元和75万元,其他存货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17年销售甲配件和丙产品分别结转存货跌价准备100万元和50万元。 (3)宏达公司按单项存货、按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宏达公司2017年12月31日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万元。
A.75 B.0 C.45 D.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