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刘某在未实际出资的情况下,通过他人虚假出资注册成立某电子贸易有限公司。刘某伙同周某以该电子贸易公司的名义,通过电视广告等方式招揽他人承揽定制电子笔芯,后分别与十几名被害人签订承揽定制合同,期间收取这十几名被害人合同款共计35万元,后刘某分给周某10万元,二人携款潜逃。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刘某构成虚假出资罪
B.对刘某应以虚假出资罪和合同诈骗罪数罪并罚
C.对周某应以合同诈骗罪论处,不能以诈骗罪论处
D.周某合同诈骗的数额为35万元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