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张某系中国公民,就职于中国境内甲公司,2018年10月从境内取得如下收入: (1)基本工资3800元,岗位津贴300元,交通补贴900元,差旅费津贴400元。 (2)3年期银行存款利息收入800元,在二级市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非限售股)取得转让所得2000元。 (3)为乙公司授课收入3000元,稿费收入820元。 (4)将其2017年1月购置的一套商品房出售给周某,转让收入为600万元(不含增值税)。 (5)接受丙公司委托进行软件设计,取得设计费2000元。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4.张某受托进行软件设计所取得的收入,在计缴个人所得税时适用的税目是()。
A.稿酬所得 B.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C.劳务报酬所得 D.偶然所得
参考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