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2015 年9 月1 日甲和乙签订书面协议,约定由甲借款100 万给乙,乙还款期限为2016年9 月1 日,借款月利率为3%。2015 年10 月1 日,甲将100 万元通过银行转账的形式转给了乙。2016 年3 月1 日,乙找到甲,要求降低利率并重新订立借款协议。经协商,双方重新订立借款协议,约定自2016 年3 月1 日起,月利率降为2%;同时,借款本金数额也变更为原本金100 万元加上借款合同成立以来的利息之后的数额。2016 年9 月1 日,甲、乙就还款数额发生争议,甲诉至法院。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2016 年3 月1 日之后的借款本金数额应认定为118 万元
B.2016 年3 月1 日之后的借款本金数额应认定为110 万元
C.法院应判决乙还款122 万元
D.法院应判决乙还款123.2 万元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