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2×19年,甲公司出售4000张礼品卡,每张面值500元,价值总计2000000元。消费者持该卡可在其所有营业网点兑换礼品。根据历史经验,甲公司估计相当于礼品卡面值金额3%(即60000元)的部分不会被兑换。2×19年消费者兑换了价值800000元的礼品卡。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各种礼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3%,在消费者兑换礼品时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 要求:
计算甲公司2×19年应确认的收入金额,并编制与礼品卡有关的会计分录。(小数点后保留两位,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元表示)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