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某化妆品公司是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A系列化妆品和B系列护肤护发品。2012年5月发生以下各项业务:(1)用生产成本为9800元的300盒A系列化妆品换取原材料,约定按A化妆品当月销售平均价格400元/盒进行结算,双方均开具专用发票。
(2)将A化妆品100盒与B护肤护发品100盒组成成套化妆品100套,销售给某商场,售价每套250元,B护肤护发品的成本为30元/盒。
(3)从国外进口一批化妆品香粉,关税完税价格为50000元,缴纳关税30000元。取得海关增值税完税凭证当月已向税务机关申请并通过认证。当月将其中的60%用于连续生产化妆品。
(4)本月为一个影视制作公司生产舞台用上妆油500盒,销售价为75元/盒,本月收到全部价款。
(5)本期购进酒精一吨,取得专用发票,注明不含税售价为85000元。
(化妆品的利润率是5%,护肤护发品的利润率是5%,本期取得电、水等其他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5680元,本期专用发票均通过认证,A化妆品当期最高价格450元/盒)
根据上述资料计算并回答下列问题:
(1)当期进口化妆品进口环节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2)本期应向税务机关缴纳的增值税。
(3)本期应向税务机关缴纳的消费税。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