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戊与E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由E公司预售一套商品房给戊,合同约定交付日期为2004年6月30日。后由于E公司拖欠工程款,致使工期延长,直至2005年6月30日仍然未能完工。戊多次催告E公司应尽快交付房屋,E公司均表示无法交付。戊决定解除合同,下列对戊解除合同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戊有权在催告后经过3个月E公司仍未履行时主张解除合同 B.戊有权在催告后E公司仍未履行时即主张解除合同
C.双方对解除权未有约定,但E公司催告的,戊的解除权行使期限为3个月
D.双方对解除权未有约定,但E公司未催告的,戊的解除权行使期限为1年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