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根据下列材料,请回答题:某橡胶厂(一般纳税人),2010年3月发生以下业务:(1)从南方某农场购进天然橡胶,开具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12000元;购进该货物时支付的运费为2000元(有货票)。橡胶厂将这些天然橡胶加工成生产轮胎的橡胶,其实际成本为180000元。厂方用其中的100000元橡胶生产各类轮胎,其中手扶拖拉机专用轮胎100套,每套500元(不含增值税价格),全部售出;汽车用的轮胎800套,每套1200元(不合增值税价格),共销售500套,其中有200套属于子午线轮胎。
(2)其余实际成本为80000元的橡胶,该厂委托某轮胎厂加工汽车的内胎和外胎。收回时支付加工费3700元(含受托方支付的辅料700元),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该厂将委托加工的内、外胎继续组装成上述同型号汽车轮胎500套(非子午线轮胎),以每套1300元的价格(不含增值税价格)全部售出。已知委托方“应交税金一应交消费税”科目的借方期初和期末均无余额。
(3)将(1)业务中剩余的300套汽车用的轮胎以含增值税价格换取南方某农场的天然橡胶,对方开具的是普通发票。已知,消费税税率3%,该企业同类轮胎的最高销售价格为每套不合增值税价格1300元。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第(1)笔业务应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为( )。 A.增值税98360元,消费税65000元
B.增值税94760元,消费税10800元
C.增值税92924.11元,消费税36000元
D.D,增值税94760元,消费税6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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