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背景资料】:某工程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有A.B.C.D.E.F六家施工单位领取了招标文件。 本工程招标文件规定:2009年10月20日上午9:30为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单位需要提供投标保证金20万元。A.B.C.D.F五家投标单位于投标书截止日期前(即2009年10月20日上午9:30之前)将投标文件送达,E单位的投标文件于2009年10月20日下午12:30送达。各单位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在10月20日上午9:10时,B单位向招标人递交了一份投标价格下降5%的书面说明。开标时,由招标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并宣读了A.B.C.D.E.F承包商的名称、投标价格、工期和其他主要内容。在开标时,招标人发现C单位的标袋密封处没有投标单位公章,也没有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
评标委员会委员由招标人直接确定,共有4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经济专家1人,技术专家1人。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经过综合评定,评标委员会确定A单位为中标单位。
【问题】:
1、以上招标投标过程中有何不妥之处?说明理由?
2、B单位向招标人递交的书面说明是否有效?
3、在开标后,招标人应对C单位的投标书作何处理?为什么?
4、投标书在哪些情况下可作为废标处理?
5、招标人对E单位的投标书作无效处理是否正确?理由是什么?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