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甲公司为制造企业,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原材料核算采用实际成本法。2016年7月份发生下列交易与事项: (1)7月2日,从乙公司购入N材料、M材料,其中N材料28000公斤,单价17元,M材料72000公斤,单价6元,增值税专用发票列示货款金额为908000元,增值税额为154360元,款项尚未支付。 (2)7月8日,用银行存款支付M、N材料共同的采购费用13000元,并以N、M材料的采购数量为标准将其分配计入M、N材料成本。 (3)7月10日,M、N材料验收入库。 (4)9月25日,销售M材料1000公斤并收到银行存款,增值税专用发票列示销售货款金额为18900元,增值税销项税额为3213元。 (5)月末,结转销售M材料的成本,M材料的单位成本为11.34元。 (6)月末,从银行借入3年期基建借款5296000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进行下列计算分析: (1)N材料的采购成本为( )元。 (2)M材料的采购成本为( )元。 (3)编制业务(4)所述交易或事项的会计分录。 (4)编制业务(5)所述交易或事项的会计分录。 (5)编制业务(6)所述交易或事项的会计分录。 (说明:除“应交税费”外,其他科目不要求设置明细科目)
参考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