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2008年4月底,某市旅游局质监所收到旅游者艾女士等12人的投诉,称经导游员钟某的介绍于本月初参加了某旅行社组织的三亚环岛观光4日游,每人缴纳旅游费用2600元,由钟某担任该团导游员;但在三亚住地安排的宾馆及餐饮标准与协议约定的不相符合。原定的二星级宾馆实为一星级宾馆,且地理位置偏僻,餐饮标准也低于原定标准。经市质监所核查,该“旅行社”是由某旅行社两名工作人员与某公司业务员拼凑的、未获得主管部门批准和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无证旅行社。钟某为另一旅行社的合法导游员,因担任该团全陪而获得导游费900元。请根据上述的情况回答:
①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该“旅行社”责任人应怎样处罚?
②依照《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导游员钟某应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