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甲公司20×8年度的有关资料如下:(1)年初未分配利润为100万元,本年利润总额为390万元,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按税法规定本年度准予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20万元,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30万元。除此之外,不存在其他纳税调整因素。
(2)按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3)提取任意盈余公积10万元
(4)向投资者宣告分配现金股利40万元。
要求:
(1)计算甲公司本期所得税费用,并编制相应的会计分录。
(2)编制甲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的会计分录。
(3)编制甲公司提取任意盈余公积的会计分录。
(4)编制甲公司向投资者宣告分配现金股利的会计分录
(5)计算年末未分配利润。
(除“所得税费用”和“应付股利”科目外,其他科目均要求写出二级明细科目;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