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刘某系中国公民,就职于中国境内一家软件开发与服务公司。2013年6月,刘某从境内取得如下收入:(1)工资收入5 800元,奖金收入1 000元,岗位津贴500元,交通补贴900元。(2)3年期银行存款利息总收入960元,二级市场股票买卖所得3 200元。(3)工作之余为A公司员工进行网络技术培训,获得劳务费4 000元;为某杂志撰写文章获得稿费收入600元。(4)向赵某出售个人10年前购买的、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售价200万元,房产原值和合理费用为120万元。问题:
(1)计算刘某(1)项所得应当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
(2)计算刘某(2)项所得应当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
(3)计算刘某(3)项所得应当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
(4)计算刘某(4)项所得应当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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